彩禮返還的條件有哪些
彩禮返還的具體條件有哪些
彩禮返還的條件有哪些你知道嗎?彩禮的贈送和接受需要符合法律對于贈與行為的相關規(guī)定。首先,其次,彩禮應該是男方一方的合法財產,不能違背第三人的意志將他人的財物贈送給女方。一起來看看彩禮返還的條件有哪些,歡迎查閱!
彩禮返還的條件有哪些
“彩禮”的表述并非一個規(guī)范的法律用語,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糾紛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被定為“婚約財產糾紛”。婚前給付彩禮的現象在我國還相當盛行,已經形成了當地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。我國《婚姻法》注重維護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,明確規(guī)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??墒?,在部分地區(qū),男女青年在戀愛、結婚的過程中,至今仍流傳著一方(主要是男方)送給另一方(主要是女方)一定價值的財物和現金的習俗,俗稱送彩禮。
1、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(xù)的;
2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(xù)但確未共同生活的;
3、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。
登記結婚前付的彩禮的相關知識已經講解,男女家雙方對彩禮產生了爭議,不知道是否能將彩禮給拿回來的時候,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來幫助處理。
結婚彩禮的含義
(1)結婚彩禮,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、納彩等,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。按照這種風俗,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,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彩禮。彩禮的多少,隨當地情況、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等各方面因素而定,但數額一般不在少數。目前,在我國廣大農村,結婚給付彩禮現象仍然比較普遍。在不少地方,許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,為了給付彩禮而舉家債臺高筑,造成了極其沉重的經濟負擔。
(2)從這個意義上講,可以把婚姻關系看成是一種契約關系。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屬于要約和反要約階段,從訂婚時起到辦理結婚登記前,可以看作是承諾階段,也就是契約成立階段。辦理結婚登記,領取結婚證后,可以看作是合同生效階段。從契約的角度來看,給與和收受結婚彩禮的行為是發(fā)生在婚姻契約成立階段。由于有了給與和收受結婚彩禮的行為,才使得婚姻關系由成立階段向生效階段過渡有了一定的保證。此后,如果婚姻關系沒有生效,那么,當事人收受結婚彩禮的行為就違背了當初訂約雙方的本意,理應予以返還。如果婚姻關系生效后,結婚彩禮的作用也就完成了,送結婚彩禮的一方自然沒有索要回結婚彩禮的法律依據。
結婚彩禮錢給多少合適
(1)法律沒有規(guī)定結婚的彩禮錢具體給多少,一般以自己的經濟狀況以及當地的生活水平來衡量。符合條件下,彩禮是可以返還的。
(2)法律依據: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編的解釋(一)》第五條,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,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:
(一)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(xù);
(二)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(xù)但確未共同生活;
(三)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。
適用前款第二項、第三項的規(guī)定,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。